取保候審期間可以出國嗎?

取保候審是在刑事訴訟期間,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一種臨時強制措施,取保候審的期限不得超過十二個月。並且想要取保候審還有符合相應的條件,還有按照法律規定的取保後審程序進行申請,只有在申請成功後才能被取保候審,並且在取保候審期間還要服從相關的管理規定。取保候審期間可以出國嗎?

取保候審期間可以出國嗎?

在取保候審期間,犯罪嫌疑人的案件時直在被偵查、起訴和審理的,最終法院會給出判決結果。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是取保候審期限已經屆滿,都應當被及時解除取保候審,予以釋放。如果經法院審理查明,犯罪嫌疑人確有犯罪事實,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處罰,經法院最終裁決是在家還是在監獄服刑。

所以我們不難看出,取保候審期間案子是屬於未結狀態的,所以取保候審人要隨傳隨到、不得離開所在地的縣市,所以說在取保候審強制措施沒有解除以前,執行機關是不會批准犯罪嫌疑人出國的。我們來看一下在《刑事訴訟法》中,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哪些規定:

1、沒有經過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2、如果工作單位、住址以及聯繫方式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在24小時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3、被傳訊時應當及時到案;

4、取保候審期間不得干預證人作證,更不能對證人採取違法犯罪行爲;

5、不得對案件的證據進行毀滅或僞造,更不得與案件相關人串供;

在取保候審期間,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是受到一定限制的,在這期間幾乎是不會被允許出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