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取保一年還會被收監嗎?

一、如果取保一年還會被收監嗎?

如果取保一年還會被收監嗎?

取保候審,是一種偵查機關傳訊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隨傳隨到的未剝奪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取保候審在不同的刑事案件處理階段均可以適用,每個階段的取保候審時間爲12個月,未滿12個月的,可以延長到12個月。至於會不會被拘留、逮捕,就需要看公安機關偵查的證據結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認罪情節綜合考慮。

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有哪些: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二、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爲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爲,保證人未履行保證義務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取保一年證據不足還會被收監嗎?

取保候審期間,證據不足不予起訴就不會被收監了。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 在被告人最後陳述後,審判長宣佈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二)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三)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依據我國《刑法》取保候審只是司法機關在犯罪嫌疑人刑事訴訟期間的一種強制措施,並不是說取保候審一年了就可以不被收監。在這期間相關的機關會對案件進行審查,如果證據充分,確認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實最後還是要判刑收監。犯罪嫌疑人可以根據取保候審的條件申請,並且選擇符合條件的人擔任保證人或繳納保證金。取保候審一年如果查明犯罪證據不足,無法定罪可以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