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吸取保後一般不會判刑了

一、非吸取保後一般不會判刑了嗎?

非吸取保後一般不會判刑了

非吸取保後還是有可能判刑的,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並不代表案件的完結和不會判決刑罰。會不會坐牢還要司法機關進一步審理後判決也知道。不過,依據取保候審的條件來說,能夠取保候審一般都是罪行較輕的,判決也不會太重。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二、取保候審後還會坐牢嗎

取保候審只是一種強制措施,不是刑罰處罰。關鍵要看取保候審期滿後,法院作出有罪還是無罪,罪重還是罪輕,是否追究刑事責任的判決。

1,取保候審是一種強制措施,這與判不判刑沒關係。

2,如果法院審理查明未犯罪,當然不會判刑。

3,一般情況下,取保候審的會被判緩刑。

因此,判刑是看你的案情。如果最終查實清楚是有犯罪事實那麼肯定是要判刑的,至於量刑如何也是要案情的,不過一般能取保也說明案情不是很嚴重,量刑在三年以下還有可能判緩刑的。

三、取保候審期滿以後怎麼處理

取保候審即將到期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決定機關,由決定機關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並於期限屆滿前書面通知執行機關。執行機關收到決定機關的《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通知後,應當立即執行,並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決定機關。

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也沒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或者執行刑罰的同時,縣級以上執行機關應當製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通知銀行如數退還保證金,並書面通知決定機關。

執行機關應當及時向被取保候審人宣佈退還保證金的決定,並書面通知其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在司法實踐中,如果在判刑之前可以被取保候審的話,至少說明罪犯的罪刑不太嚴重,而此時作出的處罰也是比較輕的,但並不代表檢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審之後就一定不會判刑,畢竟只有法院才具有審判的權利,經過法院的審理之後才能知道是否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