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的錢必須本人領取嗎?

一、取保候審的錢必須本人領取嗎?

取保候審的錢必須本人領取嗎?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規定,在解除取保候審的同時,公安機關應當將保證金如數退還給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可以自己領取也可以委託別人幫忙領取,只不過要出示委託書和人民法院開出的相關證明。

二、取保候審的方式有哪些?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取保候審的保證方式有兩種:

(一)一種是提出保證人擔保。

也就是說,被取保候審人要提出一個符合條件的人作爲自己的保證人,該保證人要承擔法律規定的義務,擔保被保證人能夠做到隨傳隨到,候審不誤。如果被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保證人不及時報告的,要對保證人處以罰款。

(二)一種是提供保證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審的,交納一定數額的現金作擔保。如果違反有關規定,保證金就會被沒收,並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這兩種保證方式,都把擔保被取保候審人隨傳隨到,候審不誤同保證人或者被取保候審人一定的經濟利益掛鉤,增強保證人的責任心和對被取保候審人的約束力,保證刑事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

三、取保候審是什麼意思?

保釋,在中國稱之爲取保候審,是指偵查、起訴和審判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對被刑事追訴而又未被刑事羈押之人,爲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以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因此,在我國取保候審之中的“保證”,不僅有被保釋之人的“保證”(在西方的刑事訴訟法中,往往是“宣誓”),還應包括財產之擔保或他人之擔保;而所候之“審”,除了法院的審判外,還包括偵查機關和起訴機關之傳訊(審問)。

提供保證人和繳納保證金是取保候審的兩種形式,這兩種方式都需要一定的條件。取保候審的錢可以犯罪嫌疑人本人領取也可以委託其他人去銀行領取,只需要開一份委託書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