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的定義是什麼?

取保候審刑事訴訟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指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針對案件情況的不同,對於有取保候審條件的嫌疑人、被告人,要求其提供保證人,由此人出具擔保書,或者交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滿足法律規的非羈押性的一種強制方法。

取保候審的定義是什麼?

取保候審的決定機關應當綜合考慮保證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審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性質、情節,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被取保候審人的經濟狀況等情況,確定保證金的數額。

提供保證金的人應當將保證金存人執行機關指定銀行的專門帳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上述有關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時,憑解除取保侯審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77條的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綜上可知,在取保候審期間,相關機構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侯審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解除取保候審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所以,取保候審的決定機關應當綜合考慮保證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審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性質、情節,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被取保候審人的經濟狀況等情況,確定保證金的數額的。以上就是爲大家整理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