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被取保了還會再進去嗎?

一、我國被取保了還會再進去嗎?

我國被取保了還會再進去嗎?

一般會的。取保候審,僅僅是變更了強制措施而已。如果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將有可能予以逮捕。至於其最終結果是否需要坐牢,由法院審理後作出判決。取保候審,完全不等於最終不能判實刑、不需要坐牢。

被取保候審後被追究刑事責任即被判刑的機率非常大,公安機關採取拘留措施時一般已經掌握了一定的證據材料,經過拘留後的偵查活動,可能進一步轉爲逮捕而繼續偵查。

不過,取保候審有其適用條件,一般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纔可以取保。因此,一般來說,取保候審後很有可能判處緩刑、單處罰金等非實刑。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可以辦理取保候審,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話從遞交申請書到審覈、批准,一般要一個星期左右,批准後24小時內會執行取保,最長不超過十二個月。

所以取保出來後我們不能以爲自己就沒事了,只是暫時不需要呆在看守所,相對來說自由點而已,但是還是要遵循相關規定,不能做一些違規亂紀的事情。只有等具體的案件調查清楚,受理出結果後才能判斷是否會再進去。

二、取保候審的條件:

《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我國的取保候審的制度是我國的一項重要的刑事強制措施之一,因爲我國的取保候審的制度不單單是涉及到我國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的利益,還會涉及到我國的保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