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天取保候審可以嗎?

一、刑事拘留3天取保候審可以嗎

刑事拘留3天取保候審可以嗎?

取保候審隨時可以辦理,當事人只需要寫一份申請取保候審書就可以了,然後當事人將申請交給辦案機關,辦案機關要在三天內給予答覆,是取保或者不予取保,不予取保的會說明理由。刑事拘留最長的期限是37天,如果符合條件的,可以在拘留期間取保。如果拘留期滿不逮捕,並且要繼續偵查的。可以變更強制措施,進行取保候審。

二、取保候審的辦理程序

1、取保候審的申請。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爲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准,並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並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

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

3、取保候審的執行。

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爲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並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後,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取保候審在拘留期間隨時可以辦理。只要符合條件,公安機關會在3天之內給予答覆。不予取保的也會說明理由。但是拘留的時限最長不超過37天,如果拘留超過了這一時限,可以繼續申請取保,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