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過錯司法鑑定申請書如何書寫?

醫療過錯司法鑑定申請書如何書寫?

有時候,在鑑定是否屬於醫療過錯中司法鑑定申請書是非常重要的,但申請進行鑑定醫療過錯時鑑定申請書如何書寫呢?那麼關於這個問題,本站的小編爲大家整理了醫療過錯司法鑑定申請書的相關問題的介紹,供大家參考。

一、醫療過錯司法鑑定申請書範本

醫療過錯司法鑑定申請書

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聯繫電話。

被申請人:單位名稱(要寫全稱),地址,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職務。

申請事項:

(一)請求對XX醫院醫療過錯進行鑑定;

(二)請求對申請人傷殘等級進行鑑定;

(三)請求對申請人繼續治療康復所需費用進行鑑定。

事實和理由:

XXXX年X月X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就診,因 (寫明事實經過及要求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理由,可分兩段寫,第一段寫事實,第二段寫明理由。)

今爲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特請求人民法院委託司法鑑定,請予批准。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二、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釋義

第二十六條 專家鑑定組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迴避,當事人也可以以口頭或者書面的方式申請其迴避:

(一)是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二)與醫療事故爭議有利害關係的;

(三)與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公正鑑定的。

三、醫療過錯的判斷標準

在依據醫療水準判斷醫方的過錯時,必須注意區分醫療水準與醫學水準。醫學水準,也稱學問水準,就是“在將來應予一般化之目標下,現在不斷出現的基本研究水準。相比之下,醫療水準可謂”實踐水準“,是”現在業已一般化、普遍化,在醫療上現在加以實施的目標。“由醫學水準到醫療水準的過程,須經由三個階段。

1、爲經驗階段。即針對某一特定疾病之治療方法,醫師將其實際治療的情況、進程,具體地予以把握、思索,並加以驗證,最後將其心得及結論在學術雜誌上予以發表,以尋求共鳴。該階段只是關心該問題的醫師或醫學研究人員個人的治療經驗,並未經其他醫學工作者的質疑、追試,未受有他人的客觀評價,自然不能作爲判斷臨牀醫生過失的標準。

2、階段爲客觀化階段。個人的治療經驗,經由其不斷的在學術雜誌上發表,並且經驗不斷累積,從而引起其他學者、醫生的驗證、追試,以致使該特定之治療行爲具有客觀化、科學化的結論。但在此階段,該特定治療行爲也只有現實遭遇同一案例的醫生、醫學者始能有所觸及,尚未能成爲一般臨牀醫師所用之診斷方法,當然也不能成爲判斷臨牀醫生過失的標準。

3、一個階段乃是普及化階段。前述的特定診療行爲經由前兩個階段後,經過普及推行,該特定醫療方法已被客觀肯定,且被普遍化的接受,並達到期待可被一般執業醫生所知悉和運用的程度,從而使之成爲該醫療狀況的醫療水準。這時,也就成爲論斷臨牀過失責任的基準。

在以上如何正確書寫醫療過錯司法鑑定申請書的問題中,需要注意的是事實和理由一定要書寫明確,因爲這關係到醫療過錯的鑑定。而且,而且在醫療過錯的判斷標準中醫療水準和醫學水準的判定是不一樣的。所以,建議諮詢相關從業人員,來確定是否是哪一種過錯,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濟寧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