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殘做司法鑑定需要多少錢?

交通事故傷殘做司法鑑定需要多少錢?

生活中,交通事故時有發生,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是在車禍之後追究責任及賠償的主要依據。只有在進行傷殘鑑定之後,才能確定傷殘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等。因此,傷殘鑑定極其重要,下面律師353小編爲您解答“交通事故傷殘做司法鑑定需要多少錢”以及其費用的注意事項。

傷殘鑑定費是指交通事故中受傷的當事人在需要傷殘鑑定時,到專業的鑑定機構進行鑑定所支出的費用。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一、交通事故傷殘鑑定費用

法醫臨牀鑑定收費標準中未含醫療機構檢驗檢查項目費用,醫療機構檢驗檢查項目按現行醫療服務收費標準另行收費。

收費項目計算單位收費標準(元)

損傷程度鑑定:300-600/人

交通事故傷殘評定:300-600/人

二、交通事故傷殘鑑定費用注意問題

就傷殘鑑定費的賠償標準及相關問題,結合實踐,我們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傷殘鑑定費的標準。傷殘鑑定費的賠償標準就是傷殘鑑定機構收取的費用,鑑定機構是合法的專業鑑定機構。對於鑑定費,賠償時需要儲存鑑定費的票據,同時還應當與鑑定結論進行對照。

(2)對於傷殘鑑定,受害人最好是和致害人一起申請合法的專業機構進行鑑定,如果是單方面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證據。當事人經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鑑定人、勘驗人發問。當事人要求重新進行調查、鑑定或者勘察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決定。”鑑定結論是屬於證據之一,如果致害方不認可鑑定結論,是可以申請法院重新鑑定的,如果重新鑑定與原鑑定不服或不存在傷殘情況,法院是可能不支援賠償鑑定費用的。

(3)受害人申請傷殘鑑定,如經鑑定不夠傷殘級別,受害人能否要求賠償傷殘鑑定費用。從理論上說,筆者認爲,作爲一般普通人,在沒有專業鑑定知識情況下,除從一般普通人能夠認知的不可能構成傷殘的情形下,比如劃傷、碰傷等輕微傷害。當事人申請傷殘鑑定不構成傷殘是支出的費用是可以要求賠償並得到支援的。但如果第一次鑑定不構成,反覆進行鑑定,超出一次的鑑定費用是不應該承擔的。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傷殘做司法鑑定需要多少錢?由於鑑定機構的不同,就具體收費不同,然而損傷程度鑑定費大體爲300-600/人,交通事故傷殘鑑定費大體爲300-600/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進行鑑定時,需要去合法專業機構且存留票據,最好雙方同時鑑定。想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南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