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書物證司法鑑定應注意什麼問題?

文書物證司法鑑定應注意什麼問題?

衆所周知,在案件審理的過程中,證據的作用是至關重要的,有重要價值。而文書物證司法鑑定爲證據的提供有很大的幫助,對案件的輸贏有較大的影響,也爲公平和正義的呈現作出貢獻。接下來小編將介紹什麼是文書物證司法鑑定以及文書物證司法鑑定應注意什麼問題。

一、文書物證司法鑑定的概念

文書司法鑑定作爲物證類鑑定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鑑定人運用檔案檢驗學的專門理論和科學技術,對訴訟涉及的爭議文書進行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的活動。

文書司法鑑定的對象是文書物證,即案件中作爲書證和物證的文書。文書物證是以書寫、印刷或攝錄等方式製作的文書爲載體,以語言、文字、圖形、符號等方式提供有關當事人、文書製作的工具材料、文書的內容以及文書真僞等資訊的物質性客體。

二、文書物證司法鑑定應注意的問題

(一)筆跡真僞鑑定:

對可疑檔案上的簽名字跡或書寫字跡是否爲當事人所寫進行鑑定。

要求:

1、原則上爲原件,如確實無法提供原件。

2、樣本材料(當事人的簽名字跡或書寫字跡材料)原則上爲原件。樣本材料中的簽名字跡或書寫字跡與檢驗材料中的簽名字跡或書寫字跡應爲同一時期(同一年,或上下相差二年爲宜,特殊情況下,可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再作具體分析)。

3、樣本材料中的書寫字跡與檢驗材料中的書寫字跡兩者必須要有相同的字跡,原則上相同的字跡越多越好。

(二)印章印文真僞鑑定:

對可疑檔案上的印章印文真僞進行鑑定,在鑑定中需要注意的是:

1、檢驗材料原則上應爲原件,且印章印文要清晰完整2、樣本材料應爲原件,樣本材料中的印章印文與檢驗材料中的印章印文應爲同一時期(同一年,或上下相差二年爲宜,特殊情況下,可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再作具體分析)。樣本材料中的印章印文要清晰可辨,樣本材中的印章印文最好提供三枚以上。

(三)塗改、添加文書鑑定:

對可疑檔案上的字跡或書寫內容是否存在塗改、添加等進行鑑定。

要求:檢驗材料必須是原件。

(四)印刷、打印、複印及傳真等檔案的鑑定:對可疑印刷、打印、複印及傳真等檔案進行鑑定。

要求:

1、檢驗材料必須是原件。

2、要有相應的同時期樣本材料。

(五)打印字跡、書寫字跡與印章印文的時序鑑定:

對可疑檔案上的打印字跡、書寫字跡與印章印文的時序進行鑑定,以判斷檔案的真僞。要求:檢驗材料必須是原件。

(六)印章印文形成時間鑑定:

對可疑檔案上的印章印文形成時間進行鑑定,此類鑑定在文檢中屬疑難鑑定案件。

要求:

1、檢材、樣本必須是原件。

2、樣本量充分。

(七)人像識別鑑定:

對可疑人像進行識別鑑定。要求:

1、檢材中的人像最好是五官齊全的正面照,人像不能配戴墨鏡。

2、樣本中的人像應是五官齊全的正面清晰照片。

3、對檢材、樣本電子版照片不要轉換存儲格式,不要壓縮。

(八)不可見文字材料鑑定:

對可疑紙張材料上是否有前頁書寫字跡的壓痕進行檢驗。要求:不要沾污,不要用手直接拿取,不要擠壓,應放在物證袋中送檢。

可以看出,文書物證司法鑑定中對不同種類的文書物證做出的要求各不相同,因此在鑑定中要對此加強注意,符合鑑定要求,才能進一步地提供有效證據。如還有疑問,建議諮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