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陽精神病司法鑑定需要什麼材料?

一、萊陽精神病司法鑑定需要什麼材料?

萊陽精神病司法鑑定需要什麼材料?

司法機關委託鑑定時,需有《委託鑑定書》,說明鑑定的要求和目的,並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被鑑定人及其家庭情況;

2、案件的有關材料;

3、工作單位提供的有關材料;

4、知情人對被鑑定人精神狀態的有關證言;

5、醫療記錄和其他有關檢查結果。

鑑定委員會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司法、衛生機關的有關負責幹部和專家若干人組成,人選由上述機關協商確定。鑑定委員會根據需要,可以設定若干個技術鑑定組,承擔具體鑑定工作,其成員由鑑定委員會聘請、指派。技術鑑定組不得少於兩名成員參加鑑定。

二、精神病鑑定的任務目的是什麼?

1、刑事案件中,精神疾病司法鑑定包括:

(1)確定被鑑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種精神疾病,實施危害行爲時的精神狀態,精神疾病和所實施的危害行爲之間的關係,以及有無刑事責任能力。

(2)確定被鑑定人在訴訟過程中的精神狀態以及有無訴訟能力。

(3)確定被鑑定人在服刑期間的精神狀態以及對應當採取的法律措施的建議。

2、民事案件中精神疾病司法鑑定任務如下:

(1)確定被鑑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種精神疾病,在進行民事活動時的精神狀態,精神疾病對其意思表達能力的影響,以及有無民事行爲能力。

(2)確定被鑑定人在調解或審理階段期間的精神狀態,以及有無訴訟能力。

三、司法鑑定書包括哪些內容?

1、委託鑑定機關的名稱;

2、案由、案號,鑑定書號;

3、鑑定的目的和要求;

4、鑑定的日期、場所、在場人;

5、案情摘要;

6、被鑑定人的一般情況;

7、被鑑定人發案時和發案前後各階段的精神狀態;

8、被鑑定人精神狀態檢查和其他檢查所見;

9、分析說明;

10、鑑定結論;

綜上所述,萊陽發生刑事案件,如果嫌疑人家屬提出做精神病鑑定,應當由公安機關組織,去申請司法鑑定,應當準備委託書、他人對嫌疑人精神狀態的證言、醫院的診斷書等材料。精神病鑑定結果很重要,關係到今後辦案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