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退賄無罪

認定退賄無罪:
1、國家工作人員收受請託人財物後及時退還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賄。
2、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後,因自身或者與其受賄有關聯的人、事被查處,爲掩飾犯罪而退還或者上交的,不影響認定受賄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如何認定退賄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