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親友非法牟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後減刑的條件是什麼

爲親友非法牟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後減刑的條件是什麼

一、爲親友非法牟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後減刑的條件是什麼?

爲親友非法牟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後減刑的條件是,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八條【減刑條件與限度】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二、爲親友非法牟利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爲親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2、使其親友非法獲利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

3、致使有關單位破產,停產、停業6個月以上或者被吊銷許可證和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解散的;

4、其他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三、爲親友非法牟利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一)將本單位的盈利業務交由自己的親友進行經營的;

(二)以明顯高於市場的價格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採購商品或者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銷售商品的;

(三)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採購不合格商品的。

絕大多數刑事案件,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無期徒刑的情況下都有減刑的機會,只不過,罪犯在服刑期間本身就有義務遵守監規且接受教育改造,所以,減刑並不是服刑過程中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如果符合減刑條件,監獄會向法院遞交減刑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