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賄罪100萬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行賄罪100萬量刑標準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具體受到的處罰規定如下:
《刑法》第三百九十條 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 犯行賄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三百九十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1)行賄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不滿五百萬元的;
(2)行賄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並具有本解釋第七條第二款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的;
(3)其他嚴重的情節。
爲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造成經濟損失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不滿五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三百九十條第一款規定的“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二、如何正確認定行賄罪
1、行賄罪與饋贈禮物的界限其關鍵還是看行爲人在給予國家工作人員禮物時,主觀上是否有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便利,爲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犯罪目的。
2、行賄罪與對公司、企業人員行賄罪的界限兩者的區別主要在於:
(1)犯罪主體不同。行賄罪只能由自然人實施;而對公司、企業人員行賄罪則既可以由自然人實施,也可以由單位實施。
(2)犯罪客體和對象不同。行賄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務行爲的廉潔性,犯罪對象只限於國家工作人員;而對公司、企業人員行賄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犯罪對象只能是公司、企業中除國家工作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
行賄的行爲不僅會損害某特定人羣的權益,對於社會秩序的維護也是不利的,故此只要發現了行賄行爲的存在,經判斷髮現滿足了行賄罪的構成要件的,此時是可以帶着證明對方犯罪的證據到相關部門舉報的,但是需要注意保證證據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