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罪怎麼量刑?

受賄罪怎麼量刑?

很多人由於抵制不住金錢的誘惑,收受他人金錢和財物的誘惑,這種是典型的受賄行爲。我們的刑法中是嚴厲打擊受賄行爲的。對於受賄罪的處罰很重,現在本站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爲您分析受賄罪的量刑問題。

受賄罪怎麼量刑:

第三百八十三條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如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個人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二)個人貪污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三)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犯罪後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四)個人貪污數額不滿五千元,情節較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

第一百六十三條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現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國有公司、企業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兩款行爲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以上就是關於受賄罪怎麼量刑的解答。受賄行爲是我們嚴厲打擊的行爲,受賄有着嚴重的危害,我們堅決抵制。更多關於受賄罪方面的問題,如受賄罪的犯罪構成是怎麼樣的?受賄罪與貪污罪的區別有哪些?如果您對這些問題有問題,請具體聯繫我們本站,我們會給您法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