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不區分主從犯嗎

共同犯罪不區分主從犯嗎

在現實中有很多犯罪是由兩人以上共同實施的犯罪,這就是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根據犯罪行爲實施人在共同犯罪活動中分爲主犯和從犯。主犯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實施犯罪活動的,在犯罪活動中起主要關鍵性作用。從犯是相對於主犯而言,在共同犯罪活動中,起着次要的重用,扮演者不重要的角色,從犯在犯罪活動中起次要其他的作用。

認定主犯的幾個考慮因素

1.在共同犯罪活動中,實施共同犯罪中最先發犯罪起意圖的,並且參與了犯罪全過程,這往往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在犯罪活動中起關鍵性作用。犯罪意圖的發起是共同犯罪不可缺少的因素,在犯罪活動中起到了非常關鍵的作用,所以在犯罪活動中意圖者往往是共同犯罪的主犯。

2.在共同犯罪中需要有組織者,共同犯罪的組織者往往被認定爲共同犯罪的主犯,在共同犯罪的實施中起着關鍵的組織作用,在共同犯罪中每個參與者的參與程度不同,根據參與程度認定其犯罪程度。

3.在共同犯罪中有的參與者是積極參與,在共同犯罪中起關鍵性作用,往往是共同犯罪中直接犯罪行爲的實施者,其主觀上表現爲積極能動性,這種共同犯罪的積極參與者,往往被認定爲共同犯罪的主犯。

4.在共同犯罪中有意圖發起者、組織者、策劃者、實施者,組織者、策劃者往往被認定爲主犯,他們參與犯罪活動的的全過程,組織、策劃、指揮共同犯罪的行爲,選擇實施犯罪的對象,策劃共同犯罪參與者的犯罪行爲,制定犯罪後逃跑路線和計劃等一系列犯罪計劃。

5.共同犯罪中,每個參與者所起的作用和地位基本差不多,往往每個參與者都被認定爲主犯。如果共同犯罪中的參與者之間沒有證據能證明誰是主犯、參與者之間相互推卸責任,往往認定爲每個參與者在犯罪活動中起了同等的作用,不分別主從犯。

認定從犯的幾個因素:

在共同犯罪中有主犯,就有從犯,從犯是協從主犯實施犯罪行爲的,其犯罪行爲在共同犯罪中起着附屬地位、輔助作用。從犯在量刑上往往比主犯量刑上要輕。從犯的認定有兩種情況:

1.共同犯罪中從犯所起的作用,從犯起次要作用的,沒有積極參與犯罪,主觀上被脅迫,或者在犯罪中起着微乎其微的用處,往往認定爲共同犯罪中的從犯。

2.共同犯罪中從犯所起的作用,從犯起次要作用的,爲犯罪創造便利條件,提供犯罪工具、犯罪對象的,在共同犯罪中起着其他作用。往往認定爲共同犯罪中的從犯。

主犯、從犯都是在共同犯罪這個前提下實施犯罪活動的,主犯在犯罪活動中承擔着主要責任,起着重要作用,在量刑上要重。從犯在犯罪活動中承擔着次要責任,起着其他作用,在量刑上相對要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