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什麼是刑事辯護律師?

一般什麼是刑事辯護律師?

一般什麼是刑事辯護律師?

刑事辯護律師是指以辦理刑事案件法律服務爲主要業務的律師。在刑事案件中,刑事辯護律師可根據向犯罪嫌疑人瞭解的有關案件情況和其他有關證據材料,依法專業的爲代理人進行辯護,能夠有效的維護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刑事辯護律師的責任,是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家屬委託,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1、我國《刑事訴訟法》第35條所規定的辯護律師的職責主要側重於從實體方面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辯護,即僅僅是針對有關刑事實體問題進行辯駁、辯解性活動,不論是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還是提出意見,刑事辯護均只是圍繞着刑事實體法律進行。而對於程序性辯護責任,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和有關規定對此都沒有予以明確、充分肯定。

2、所謂程序性刑事辯護是指:“在刑事辯護中以有關部門的偵查、起訴、審判活動程序違法爲由,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意見,以及要求未依法進行的訴訟程序應予補充或者重新進行、非法取得的證據應予排除等,從程序方面進行辯護的方法。

3、除了辯護律師所負的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這一直接責任外,有的學者認爲,辯護律師在刑事訴訟還負有一般責任,即辯護律師對刑事司法進行協助的責任,包括預防和揭露刑事司法中的錯誤,促進遵守法制、協助維護個人權利和合法權益,提示犯罪產生的根源和條件,促進司法的教育和感化作的實現等等。

4、因此,鑑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訴訟中所處的地位,我們不能過分地強調辯護律師作爲刑事司法協助者的責任,而忽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辯護律師由於受其所負的直接責任的約束,必須僅在有利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這個方面協助司法機關發現真實,而沒有站在不利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這個方面協助司法機關發現真實查明事實真相的義務。

刑事案件律師一般來說是針對於刑事犯罪的相關行爲來進行辯護針對於刑事犯罪的相關辯護,首先要基於的事實準確,資訊充足且真實的情況之下來爲犯罪嫌疑人作出辯護,以對犯罪嫌疑人做出相關最好的判決。如果犯罪嫌疑人認爲自己無罪,在經律師調查之下屬實,可以爲其做出相關的無罪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