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麼是強姦罪
1、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爲。
2、強姦罪的構成要件:
(1)犯罪客體本罪侵犯的是婦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即婦女按照自己的意志決定正當性行爲的權利。
犯罪對象是女性。
(2)犯罪客觀方面客觀方面表現爲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婦女處於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狀態,或利用婦女處於不知、無法反抗的狀態,乘機實行姦淫的行爲。
(3)犯罪主體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年滿十四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男子。
女性能否成爲強姦罪的犯罪主體有待進一步明確。
(4)犯罪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並且具有姦淫的目的。
二、強姦罪如何認定
(一)罪與非罪
1、強姦罪與通姦行爲在男女發生性行爲前,既不違背婦女意志,又無勉強女方變範的行爲,雙方從內心到外部表現形式完全自願,屬典型的通姦行爲。
即使事後,因被揭穿,女方爲保住自己的臉面而告男方強姦,或因女方事後反悔而告男方強姦,均不能定強姦罪。
2、對“半推半就”行爲的定性所謂半推半就,是指行爲人與婦女發生性行爲時,該婦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現,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現。
應當全面審查男女雙方的關係怎樣,性行爲發生的時間、地點、環境條件如何,行奸後婦女的態度如何,該婦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風情況等等。
(二)既遂與未遂
(三)婚內強姦的定性由於有合法的夫妻關係的存在,一方有權利要求另一方履行性行爲的義務,即使丈夫的行爲對妻子的性自由權利有侵害也不構成犯罪。
目前在我國無論是立法還是執法,一般都不把丈夫強迫妻子性交視爲強姦犯罪。
(四)強姦罪的對象刑法對於強姦罪的對象僅僅限定在女性,並未將強行與男性發生性關係進行法律規範。
根據法無規定不爲罪的原則,“強姦”男性行爲並不構成犯罪,當然也不構成強姦罪。
日常生活中我們會面臨很多法律問題,所以應該瞭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以免在遇到法律問題時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內容已經對您的問題作出瞭解答,如果您還有其他相關疑問的話,可以檢視本站的其他普法內容,或者也可以諮詢律師爲您解答。
網站地圖有法律問題?徐州律師爲您在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