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盜竊要判多久,如何處罰入室盜竊

入室盜竊要判多久,如何處罰入室盜竊

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行爲人進入到他人的住所實施盜竊行爲的話,則就屬於入室盜竊,按照最新的法律規定,此時不考慮實際的盜竊數額,一律追究法律責任。那麼入室盜竊要判多久呢?以下是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具體內容,希望可以幫助你解開疑惑。

一、入室盜竊要判多久

刑法修正案(八)》第39條將刑法第264條修改爲:“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依據修八的規定,盜竊罪不再以盜竊財物數額較大爲唯一構成要件,只要是入戶盜竊,不管有沒有偷得財物,都已觸犯刑法,構成“入戶盜竊”,涉嫌盜竊犯罪,一律追究刑事責任。

二、如何判斷是否構成入室盜竊罪

對刑法修正案(八)關於“入戶盜竊”的理解與把握,具體辦案過程中,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搶劫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關於審理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適應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兩個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入戶盜竊”,是指爲實施盜竊行爲而進入他人生活的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包括封閉的院落、牧民的帳篷、漁民作爲家庭生活場所的漁船、爲生活租用的房屋等進行盜竊的行爲。

認定“入戶盜竊”時,應當注意:一是“戶”的範圍。“戶”在這裏是指住所,其特徵表現爲供他人家庭生活和與外界相對隔離兩個方面,前者爲功能特徵,後者爲場所特徵。一般情況下,集體宿舍、旅店賓館、臨時搭建工棚等不應認定爲“戶”,但在特定情況下,如果確實具有上述兩個特徵的,也可以認定爲“戶”。經營場所與居住場所合二爲一的門市,經營時間內不認定爲“戶”,而在非經營時間,根據情況則可以認定爲“戶”。二是“入戶”目的的非法性。進入他人住所須以實施盜竊犯罪爲目的。盜竊行爲雖然發生在戶內,但行爲人不以實施盜竊犯罪爲目的進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戶內臨時起意實施盜竊的,不屬於“入戶盜竊”。

在刑法修正案八出臺之前,對於入室盜竊的行爲,也是要滿足規定的數額要求,那樣才能依法追究行爲人的法律責任,而在此之後,只要有相應的行爲,那麼就可以對行爲人進行處罰。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