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襲警罪數罪併罰的服刑期限是多久

一、尋釁滋事罪襲警罪數罪併罰的服刑期限是多久?

尋釁滋事罪襲警罪數罪併罰的服刑期限是多久

尋釁滋事罪襲警罪數罪併罰的服刑期限不是法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九條【數罪併罰的一般原則】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執行有期徒刑。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執行完畢後,管制仍須執行。

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其中附加刑種類相同的,合併執行,種類不同的,分別執行。

二、尋釁滋事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三、涉嫌尋釁滋事罪襲警罪滿足什麼條件可以逮捕嫌疑人?

對於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批准逮捕:

(一)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 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四、尋釁滋事罪襲警罪的律師委託書怎麼寫?

律師委託書

委託人:姓名_______性別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民族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職業_______住址_______。

被委託人:姓名_______性別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民族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職業_______住址_______。

現委託_______在本人與_______一案中,作爲本人蔘加訴訟的委託代理人,委託權限如下:_______。

委託人:_______(簽名或蓋章)

被委託人:_____(簽名或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事實上,尋釁滋事罪跟襲警罪的判刑標準本身就不是固定的,犯罪情節的輕重程度,跟人民法院的量刑輕重有直接關係,如果嫌疑人在尋釁滋事的過程中暴力襲擊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要先確定了尋釁滋事罪和襲警罪的量刑標準,才能分析數罪併罰的服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