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供應血液事故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非法供應血液事故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一、非法供應血液事故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我國沒有非法供應血液事故罪,非法供應血液製品的,以非法供應血液製品罪定罪,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的部門,不按規定供應血液造成事故的,以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定罪。

《刑法》

第三百三十四條【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非法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的部門,不依照規定進行檢測或者違背其他操作規定,造成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後果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非法供應血液製品罪立案後可以取保候審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以及提請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三、非法供應血液製品罪的證據符合哪些要求才能定罪?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總的來說,非法供應血液製品罪和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是兩個罪名,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可以供應血液製品的部門,如果在供應血液製品過程中沒有遵守相關規定,造成了特別嚴重後果的,要對單位判處罰金,同時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判處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