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知情不舉構成犯罪嗎?

法律規定知情不舉構成犯罪嗎?

一、法律規定知情不舉構成犯罪嗎?

法律規定知情不舉一般情況下是不會構成犯罪的。法律規定知情不舉有可能會構成犯罪。在知道有犯罪行爲的情況下,沒有積極主動地協助配合公安機關偵破案件,也沒有幫助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屬於知情不舉,知情不舉顯然不符合包庇罪的全部構成要件,不會構成包庇罪。

包庇罪的構成要件是怎樣的

(一)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司法機關正常的刑事訴訟活動。犯罪對象是各種依照刑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人;

(二)客觀要件:

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爲實施窩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爲。窩藏,是指爲犯罪的人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的行爲;

(三)主體要件:

主體是已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主觀要件:

1、本罪主觀上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實施窩藏、包庇行爲。明知,是指認識到自己窩藏、包庇的是犯罪的人。在開始實施窩藏、包庇行爲時明知是犯罪人的,當然成立本罪;在開始實施窩藏、包庇行爲時不明知是犯罪人,但發現對方是犯罪人後仍然繼續實施窩藏、包庇行爲的,也成立本罪;

2、根據規定,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出租汽車業等單位的人員,在公安機關查處賣淫、嫖娼活動時,爲違法犯罪分子通風報信,情節嚴重的,以本罪論處。

二、包庇罪的處罰規定是什麼?

包庇罪的處罰標準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爲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爲。本罪爲選擇性罪名,具體包括窩藏罪和包庇罪。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嚴重,主要指窩藏、包庇多人的;多次實施窩藏、包庇行爲的;窩藏、包庇罪行極其嚴重刑事犯罪分子的等。

在當代的社會若是知情不報,首先從道德上來說是一種違背道德的行爲,但是一般情況下並不會構成犯罪行爲,主要還是因爲我國法律當中所規定的包庇罪等相關的犯罪行爲是具有明確的犯罪構成要件的規定,這種行爲並不符合包庇罪或者是其他類型的犯罪行爲的犯罪構成要件。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