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罪的定性條件是怎樣的

故意傷害罪的定性條件是怎樣的

一、故意傷害罪的定性條件是怎樣的?

1、要有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

2、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必須是非法進行的

3、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必須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損害,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二、故意傷害罪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條件有哪些?

1、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條件:因犯罪行爲使人身權利受侵犯或財物被損毀而遭受物質損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已死亡被害人的近親屬、無行爲能力或者限制行爲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2、有明確的被告(在逃同案人除外);

3、有請求賠償的具體要求和事實根據;

4、被害人的物質損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爲造成的;

5、屬於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

三、故意傷害罪的量刑原則有哪些?

1、量刑應當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判處的刑罰。

2、量刑既要考慮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輕重,又要考慮被告人應負刑事責任的大小,做到罪責刑相適應,實現懲罰和預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應當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確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4、量刑要客觀、全面把握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和治安形勢的變化,確保《刑法》任務的實現;對於同一地區同一時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處的刑罰應當基本均衡。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本身就是違法行爲,如果在輕傷以下,予以治安處罰,造成輕傷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責任。根據故意傷害案件的詳細情況,如果犯罪情節輕微,受害人同意和犯罪嫌疑人調解處理的,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的情況下,可以免於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