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協助套取國家資金多少算犯罪?
協助套取國家資金達到了3萬元以上算犯罪,套取國家補貼資金據爲已的,大多情況下會構成貪污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貪污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
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論。
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夥同貪污的,以共犯論處。
二、套取國家資產具體的量刑幅度是什麼?
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貪污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較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一)貪污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社會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受過黨紀、行政處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追究的;
(四)贓款贓物用於非法活動的;
(五)拒不交待贓款贓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繳工作,致使無法追繳的;
(六)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受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前款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較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一)多次索賄的;
(二)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損失的;
(三)爲他人謀取職務提拔、調整的。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目前我們國家對於套取國家這種資產行爲是有非常明確的限制性的規定的,雖然我國《刑法》當中對此並沒有明確的犯罪證明的規定,但是根據套取資產之後的行爲,可以確定是屬於貪污罪還是屬於其他類型的一些犯罪行爲定罪懲罰。
對於協助套取國家資金多少算犯罪?的問題的答案,上述文章內容中已經作出了詳細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是需要對相關的法律知識進行了解的,這樣才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對此還有其他疑問的話,可以搜尋檢視本網站其他相關知識,或者諮詢律師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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