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刑事案件怎麼判2021

賭博刑事案件怎麼判2021

一、賭博刑事案件怎麼判

1、一般處罰: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2、從重處罰:

實施賭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的規定從重處罰:

(1)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

(2)組織國家工作人員赴境外賭博的;

(3)組織未成年人蔘與賭博,或者開設賭場吸引未成年人蔘與賭博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如何區分賭博與娛樂?

1、從主觀方面看

是否以營利爲目的,它是構成賭博罪的主觀要件,而羣衆娛樂是以休閒消遣爲目的。

2、從主體上看

羣衆娛樂多是在家庭成員、親朋好友之間進行。

3、看是否有組織者從中抽頭獲利

構成賭博罪客觀上以“聚衆賭博”、“開設賭場”、“以賭博爲業”三種行爲爲限。

“聚衆賭博”是指組織、召集、引誘多人進行賭博,本人從中抽頭獲利的行爲。

“以賭博爲業”是指經常進行賭博,以賭博獲取錢財爲其生活或者主要經濟來源的行爲。

“開設賭場”是指提供賭博的場所及用具供他人進行賭博,本人從中獲利的行爲。

4、看彩頭量的多少

要根據個人、地區經濟狀況及公衆接受的水平而定。

賭博活動本身則是憑偶然之事實決定輸贏,其目的仍在於透過賭博達到營利的目的,而不是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按有關司法解釋,行爲人設定圈套誘騙他人蔘賭騙取錢財,屬賭博行爲,構成犯罪的,應以賭博罪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