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兒童判幾年?

買賣兒童判幾年?

買賣兒童判幾年?

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拐賣爲目的的拐賣、綁架、買賣、接送、轉移、轉移婦女兒童的行爲之一。拐賣兒童罪的最高刑罰爲5年,最高刑罰爲死刑。犯罪的具體情況取決於具體案件的基本判決。也要看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節來確定量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的首領;

(二)以三人以上爲一組販賣婦女、兒童的;

(三)欺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四)偷盜嬰幼兒;

(五)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及其家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六)將婦女、兒童賣往國外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拐賣婦女兒童,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十年以下罰金的;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沒收財產的: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負責人的;

(二)三人以上集團販賣婦女兒童的;

(三)通姦、拐賣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