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敲詐勒索罪有沒有共犯
認定敲詐勒索罪共犯的條件有:
行爲人達到兩人以上、共同實施了敲詐勒索的行爲、共同人員存在故意犯罪行爲、互相支配並互爲犯罪條件等,對於存在上述情況的,就可以認定爲敲詐勒索罪的共犯。
1、是敲詐勒索行爲人必須是兩個人(含二人)以上,
2、是行爲人共同實施了非法佔有公共(國有)財物或非國有單位財物的行爲;
3、是行爲人之間具有共同敲詐勒索的故意;
4、是各共同敲詐勒索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聯繫,互爲條件;
5、是共同敲詐勒索行爲造成了總和犯罪結果。
即敲詐勒索總額是每個共犯共同故意造成的統一結果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是比較常見的,一般表現爲不法分子利用恐嚇或者敲詐的手段,對受害人實際人身權利侵害,包括人身傷害、經濟損害等情況,對於存在多人犯罪的,可以按照上述規定的條件,來認定是否構成共犯。
二、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不僅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還危及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
這是本罪與盜竊罪、詐騙罪不同的顯著特點之一。
本罪侵犯的對象爲公私財物。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採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爲。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
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必須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
如果行爲人不具有這種目的,或者索取財物的目的並不違法,如債權人爲討還久欠不還的債務而使用帶有一定威脅成分的語言,催促債務人加快償還等,則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行爲人使用了威脅或要挾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財物,就構成了敲詐勒索罪的既遂。
如果行爲人僅僅使用了威脅或要挾手段,被害人並未產生恐懼情緒,因而沒有交出財物;
或者被害人雖然產生了恐俱,但並未交出財物,均屬於敲詐勒索罪的未遂。
在我國的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中,如果是多人共同實施的敲詐勒索的犯罪,此時是需要作爲共犯來處罰的,在人民法院定罪量刑的時候,此時是需要根據共犯在犯罪中所起到的作用,以及相關的犯罪行爲人的犯罪情節,來確定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標準的。
我們在生活中遇到法律問題時,可以透過運用法律知識或者是相關專業人員的幫助來解決,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上述的文章內容中已經對您的問題進行了解答,如果您對此還有其他疑問的話,可以檢視本網站的其他法律知識內容,也可以諮詢本站律師爲您解答。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