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毒品處罰標準是什麼?

販賣毒品處罰標準是什麼?

一、販賣毒品處罰標準是什麼?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1、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2、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3、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5、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二、走私毒品的行爲有哪些?

1、從境外購買毒品後非法入境,或者與境外販毒分子相勾結,將毒品偷運入境;

2、將非法入境的毒品偷運出境,或者把在境內購買的毒品偷運出境;

3、爲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和集團購買、運輸毒品,或者在邊境地區與境外走私毒品分子相勾結,買賣、運輸毒品;

4、與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通謀,爲其提供貨款、資金、實物或者爲其提供運輸、保管、藏匿以及其他方便;

5、與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相勾結,在內地直接向走私毒品分子購買毒品;

6、依法從事生產、運輸、管理、使用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單位或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走私毒品犯罪分子提供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或精神藥品並偷運出境的。

綜上所述,販毒活動危害社會治安和羣衆身心健康,對販毒犯罪我國一直嚴厲打擊。販賣毒品數量再小,也構成刑事案件,對販賣毒品不法分子,法院會對其判刑,較輕的可以判三年以下,如果販毒情節嚴重,法院可以判無期徒刑甚至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