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入罪違法入刑嗎?

未成年人入罪違法,法律規定是14歲以下不承擔刑事責任,14-16週歲,只對故意殺人罪、搶劫罪、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防火罪、販賣毒品罪、投放危險物質罪、強姦罪負刑事責任,16週歲即具有完整的刑事責任能力,但是未滿18週歲的不適用死刑。主要是因爲,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但就法律而言,雖然個人有差異,但總要有具體年齡範圍。

未成年人入罪違法入刑嗎?

越來越多未成年人,嚴格來說是未滿14週歲的人,仗着不負刑事責任恣意妄爲。隨着時代發展,兒童早熟是趨勢,相應的年齡標準也應下調,這一點在近日透過的民法總則中有體現,但刑法方面如果構成犯罪,將面臨刑罰,所以即使有改動趨勢,也應慎之又慎,目前還沒有調整。

以猥褻罪和強姦罪爲例,

如果僅構成猥褻而未達到強姦的行爲,16週歲以下青少年不負刑事責任,賠償由監護人承擔,16-18週歲青少年適當承擔刑事責任,構成猥褻兒童罪或強制猥褻婦女罪,量刑應當視情況從輕,賠償如果嫌疑人以個人勞動收入爲主要收入,視爲完全行爲能力人,由嫌疑人賠償,反之則有監護人賠償。

構成強姦行爲的,14週歲以下青少年不負刑事責任,14-16週歲,16-18週歲的青少年依法構成姦淫幼女罪或強姦罪,但依法及視情節從輕,同時,16週歲以下青少年賠償由監護人承擔,16週歲以上重點看其收入來源,少年的家長主要是承擔賠償責任。

猥褻罪,指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違揹他人的意志,強擊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兒童,並且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行爲。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衆或者在公共場所當衆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未成年人也是社會的公民構成人羣,不能因爲年齡輕就仗着年齡優勢和以弱勢羣體自居來觸犯法律,法律對所有年齡段的人羣都是一視同仁的態度,沒有誰會因爲年齡小就得到即使入罪也免除法律的制裁和懲罰的優待和特殊待遇,未成年人也應對法律保持尊重和遵守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