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犯罪團伙多久能判完?

一般犯罪團伙多久能判完?

一、一般犯罪團伙多久能判完?

發生刑事團伙案件的一般會在兩個月內結案。一般情況下,刑事案件的偵查期限是2個月。但如果案情複雜,兩個月期滿後仍未偵查完畢,經上一級檢察機關批准後,偵查期限可延長1個月。延長後總共期限爲3個月。團伙作案比較廣義的概念,它既包括犯罪集團這種有組織的作案,也包括結合比較鬆散,尚未達到犯罪集團的組織程度的作案。

二、團伙作案的主要法律特徵是什麼?

(1)沒有明確的組織者和領導者,團伙頭目自發產生;

(2)團伙成員在犯罪活動中沒有明確的分工或分工比較簡單、不固定;

(3)團伙成員具有相對穩定性,但不固定。

三、案件偵查的其他規定是什麼?

1、犯罪嫌疑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偵查羈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計算,但不得停止對其犯罪行爲的偵查取證。對於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報的姓名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2、對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鑑定的時間,不計入偵查羈押期限。其他鑑定時間則應當計入羈押期限。

四、刑事偵查團伙犯罪的流程是什麼?

1、訊問犯罪嫌疑人

(1)訊問的時候,偵查人員不得少於二人。

(2)對於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

(3)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小時。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2、詢問證人

可以到證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處進行,但是必須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通知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提供證言。

3、勘驗、檢查;

4、搜查;

5、扣押物證、書證;

6、鑑定;

7、通緝;

8、偵查終結。

所以如果是發生了團伙作案,有關部門在進行偵查時會有兩個月時間。但團伙作案涉及到的情況都是比較棘手的,因此如果沒有在兩個月之內將案件的最終結果調查出來,還需要繼續延長時間繼續偵查。通常這個延長的時間加上原來的偵查時間是在三個月,所以最長也是在三個月之內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