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經濟案件可以減刑嗎?

一般經濟案件可以減刑嗎?

一、一般經濟案件可以減刑嗎

經濟犯罪可以適用減刑。

《刑法》

第七十八條 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下列期限: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爲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爲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年。

二、申請減刑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1、監獄對罪犯提請減刑必須嚴格依照有關規定辦理。

2、刑罰執行(獄政管理)部門完成審查後,出具審查意見,連同監區或者直屬分監區報送的材料一併提交監獄,提請減刑評審委員會評審。

3、監獄提請減刑評審委員會經評審後,將擬提請減刑、的罪犯名單以及減刑、意見在監獄內公示。公示期限爲7個工作日。

4、監獄提請減刑評審委員會完成評審和公示程序後,將擬提請減刑、的建議和評審報告,報請監獄長辦公會審議決定。

5、經監獄長辦公會決定提請減刑的,由監獄長在《罪犯減刑審覈表》上籤署意見,加蓋監獄公章,並由監獄刑罰執行部門根據法律規定製作《提請減刑建議書》或者《提請建議書》,連同有關材料一併提請人民法院裁定。

6、減刑裁定一般由人民法院直接宣告,直接宣告有困難的,可委託罪犯服刑地人民法院或監所代爲宣告,監所代爲宣告應迅速及時。

經濟案件所涉及到的罪名有很多種,但只要在被判了刑之後有認真悔改並接受改造,表現比較良好的,那麼是可以申請減刑的,在申請時就需要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同時再由執法人員審查,只要確定無任何的異議就可以申請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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