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監視居住開庭前沒收監是否合理
監視居住開庭前沒收監是完全合理的,收監建立在被判刑的基礎上,法院未定罪量刑之前,不存在收監。
收監條件是:
①必須是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
②不具有應暫予監外執行的法定情況。
③必須具有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執行通知書、罪犯結案登記表等法律文書。
監獄沒有收到上述檔案的,不得收監;
上述檔案不齊全或者記載有誤,可能導致錯誤收監的,不予收監。
二、收監的程序是怎樣的
①審查送押罪犯的法律文書。
即審查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是否已發生法律效力,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是否齊備,記載是否有誤。
②對送押罪犯進行身體檢查。
即檢查罪犯是否患有嚴重疾病,女犯是否正懷孕或哺乳自己的嬰兒等。
③人身和物品檢查。
如發現違禁品或贓物,應當予以沒收,送請人民法院處理;
如果發現可供偵查、審判的材料,應及時送交主管的偵查、審判機關。
④對收監的罪犯填寫《罪犯入監登記表》。
⑤向罪犯家屬發出通知書。
罪犯入監後,監獄應當及時通知其家屬,須在收監後5日內發出通知書。
對無家屬的罪犯,監獄可通知其所在單位、基層組織或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
檢視了上面文章的內容,相信已經已經對您的問題進行了解答。實踐中我們遇到法律方面的問題時,需要沉着冷靜的面對並解決,必要時可以尋求法律專業人士的幫助。此外,我們還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網站地圖有法律問題?徐州律師爲您在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