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時殘害居民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戰時殘害居民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戰時殘害居民罪最新量刑標準是什麼?

1、行爲人構成戰時殘害居民罪的,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

2、犯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存在特別嚴重犯罪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戰時殘害居民、掠奪居民財物罪,是指戰時在軍事行動地區,殘害無辜居民或者掠奪無辜居民財物的行爲。戰時在軍事行動地區,殘害無辜居民或者掠奪無辜居民財物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戰時殘害居民罪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戰時羣衆工作秩序。我軍歷來有嚴格的羣衆紀律,任何時候都要保護羣衆的正當利益。殘害無辜居民、掠奪無辜居民財物的行爲嚴重違反戰時羣衆紀律,敗壞我軍的聲譽,損害我國與羣衆的關係,破壞戰時羣衆工作秩序,增加我軍作戰的困難,將對作戰造成嚴重危害。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戰時在軍事行動地區,實施了殘害無辜居民、掠奪無辜居民財物的行爲。這種行爲不僅爲國內刑事法律所禁止,也爲國際法所禁止。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爲特殊主體,爲軍人,且是參加軍事行動的軍人。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行爲人明知殘害無辜居民、掠奪無辜羣衆的行爲,侵害了無辜居民的人身、財產權利,違反了我國法律、軍紀,危害了我軍作戰利益,卻故意加以實施。那些確實出自於軍事行動需要而取用、毀壞軍事行動地區羣衆財產的行爲,不應認爲具有主觀上的罪過,不構成本罪。

戰時殘害居民罪的量刑標準一共有三個,對於涉案情節較輕的,可以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節嚴重的,需要依法判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需要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