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左轉道直行怎麼處罰?

一、駕駛員左轉道直行怎麼處罰?

駕駛員左轉道直行怎麼處罰?

1、左轉車道直行屬於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禁止標線指示的,一次性扣3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記分分值》第三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爲之一,一次記3分:

(1)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未達20%的;

(2)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3)駕駛貨車載物超過覈定載質量未達30%的;

(4)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最低時速的;

(5)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6)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7)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8)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禁止標線指示的;

(9)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

(10)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11)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定警告標誌的;

(12)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2、駕駛證被扣24分除了應該前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科目一學習考試以外,還應該在考試合格後十日內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爲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爲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蔘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二、駕駛證的記分週期爲多久?

駕駛證的記分週期爲12個月。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五條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爲12個月,滿分爲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爲: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

第六十六條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處罰與記分同時執行

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有兩個以上違法行爲記分的,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

第六十七條機動車駕駛人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處罰不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後,經依法裁決變更或者撤銷原處罰決定的,相應記分分值予以變更或者撤銷。

駕駛員每年有12分的駕照分,若在一個年度內因違章被扣除的分數不足12分,那麼駕駛證不會被暫扣,也不會被吊銷。而對於記分超過12分、甚至超過24分,駕駛證被暫扣的情形,若是能透過車管所組織的考試,暫扣的駕駛證會重新下發給特定違章者。

機動車透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不得出現在左轉道直行、逆向行駛等的行爲,否則違章的駕駛員可能會被扣除駕照分、並被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