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37天轉爲逮捕的情況嚴重嗎
刑事拘留37天轉爲逮捕的情況嚴重,刑事拘留37天轉爲逮捕是因爲檢察院認爲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批准逮捕。一般是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並且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又不適宜取保候審等強制措施,說明案情或者案件性質有點嚴重。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三)可能毀滅、僞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決定逮捕,應當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質、情節,認罪認罰等情況,作爲是否可能發生社會危險性的考慮因素。
二、刑事拘留轉爲行政拘留會留下案底嗎
刑事拘留轉爲行政拘留的沒有案底。刑事拘留轉爲行政拘留的即說明被拘留人並沒有構成犯罪,僅需要接受行政處罰。
所謂案底,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與相關國家機關。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爲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我們在生活中遇到法律問題時,可以透過運用法律知識或者是相關專業人員的幫助來解決,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上述的文章內容中已經對刑事拘留37天轉爲逮捕的情況嚴重嗎的問題進行了解答,對於該問題如果還有其他疑問的話,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爲您解答。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