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經營合夥殺豬犯罪判幾年

非法經營合夥殺豬犯罪判幾年

一、非法經營合夥殺豬犯罪判幾年

非法經營情節嚴重的纔會判刑,像非法經營殺豬獲利十幾萬以上的,會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爲其非法獲利的金額過大,判刑是肯定的。但情節較輕的,會面臨一定的罰款。一般情節的沒收生豬、生豬產品、屠宰工具和設備以及違法所得;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經定點從事生豬屠宰活動的,由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取締,沒收生豬、生豬產品、屠宰工具和設備以及違法所得,並處貨值金額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爲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檔案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爲。

二、非法經營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限制買賣物品和經營許可證的市場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檔案,以及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爲;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一切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具有責任能力的單位也可以成爲本罪的主體;

4、本罪在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並且具有謀取非法利潤的目的。具體表現爲以下幾種行爲:

(1)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所謂專營、與賣物品,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只能由特定部門或者單位經營的物品,如菸草、食鹽、麻醉藥品等。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是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不允許在市場上自由買賣的物品,如棉花、化肥、農藥、種子等。

(2)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檔案。

(3)在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以外非法買賣外匯。

(4)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

(5)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爲。實施上述行爲之一,情節嚴重的,可構成本罪。

三、非法屠宰生豬量刑標準

凡未獲得生豬屠宰許可證屠宰生豬的,將由商務主管部門沒收其屠宰工具、生豬、生豬產品和違法所得,並處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爲非法屠宰生豬提供屠宰場所、屠宰工具、運輸工具或倉儲設施的單位或個人,也將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5萬元以下罰款。另外,加工注水豬肉、銷售“無牌”豬肉的單位和個人也將受到高額處罰。

法律依據: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經定點從事生豬屠宰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予以取締,沒收生豬、生豬產品、屠宰工具和設備以及違法所得,並處貨值金額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貨值金額難以確定的,對單位並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並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非法經營合夥殺豬犯罪判幾年,一般情況下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非法屠宰生豬可能會被認定爲構成了非法經營罪。希望透過上文中的法律知識能爲您提供幫助,如果還需要了解其他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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