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罰金影響假釋嗎

假釋,是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後,因其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附條件地將其予以提前釋放的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罪犯積極執行財產刑和履行附帶民事賠償義務的,可視爲有認罪悔罪表現,在減刑、假釋時可以從寬掌握;確有執行、履行能力而不執行、不履行的,在減刑、假釋時應當從嚴掌握”。《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第二十七條:“對於生效裁判中有財產性判項,罪犯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的,不予假釋”。第四十一條:“本規定所稱“財產性判項”是指判決罪犯承擔的附帶民事賠償義務判項,以及追繳、責令退賠、罰金、沒收財產等判項”。
綜上,在執行刑罰時,犯罪分子不交罰金對於假釋是有一定限制的,罪犯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的,不予假釋。

不交罰金影響假釋嗎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

罪犯積極執行財產刑和履行附帶民事賠償義務的,可視爲有認罪悔罪表現,在減刑、假釋時可以從寬掌握;確有執行、履行能力而不執行、不履行的,在減刑、假釋時應當從嚴掌握。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第二十七條

對於生效裁判中有財產性判項,罪犯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的,不予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