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運輸危險物質罪處罰標準是什麼?

非法運輸危險物質罪處罰標準是什麼?

對非法運輸危險物質罪的處罰標準:一般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同時還侵犯國家的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物質管理制度。本罪是涉及危險對象的犯罪,但並不表現爲對這種對象的破壞,也不具有投放危險物質等罪一經實施即會同時造成多人死傷或公私財產廣泛破壞的特點。

將其歸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就在於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一旦被犯罪分子控制,有可能危及到廣大人民羣衆的生命安全、國家財產的安全,給社會治安留下極大隱患。由於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物質其自身具有的危害人身健康的屬性,因此國家歷來對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物質的合理利用(包括生產、運輸、儲存)都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並且在有關的法律、法規中,對開採、生產、運輸、儲存、研製開發和合理利用的主體即單位和個人都有明確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從事上述行爲。這也是出於保護人民羣衆身體健康和公共安全的目的。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客觀方面表現爲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爲。“非法制造”是指除了國家指定的科研、教學、生產單位依法研製上述物質外,任何單位和個人製造這些物質的行爲。既保護合法研製的正常進行,又要嚴加管理,以防止恐怖組織和個人非法制造和利用這類物質用於從事恐怖犯罪活動,這也是我們司法實踐中處理這類案件時應當掌握的一項基本原則。“

非法運輸危險物質罪所造成的後果可能往往非常嚴重,有可能會造成民衆受傷和社會不穩定現象發生。所以針對於危險物質,我國在運輸方面是進行嚴厲進行查處的,不允許有任何個人和企業對危險物質進行傳播和運送,一旦發現將會受到嚴厲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