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罰金中止執行規定是什麼?

刑事案件中罰金中止執行規定是什麼?

一、刑事案件中罰金中止執行規定是什麼?

刑事案件中罰金中止執行規定是存在着一些特殊的情況,需要暫時停止罰金的執行。

1、罰金應在判決書規定的期限內繳納。

2、如果沒有錢交罰金,法院會查是否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如果目前確實沒有,可暫緩繳納。但法院在任何時候只要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都可以隨時追繳。只有由於不可抗拒的災難導致確實無法繳納的,法院纔會酌情考慮減免。

3、如果不繳納罰金,不會加刑。法院的判決一經做出就具有拘束力,這個拘束力不僅僅針對當事人也針對法院本身,對自己的判決如果沒有發現實質性的錯誤是不能私自改判的。所以單純地沒有繳納罰金是不會改判,除非檢察院抗訴或者判決本身出現錯誤,或者是在考驗期內又故意犯有期徒刑以上的罪或者嚴重違反行政法規。

複合式是指罰金的單處與並處同時規定在一個法條之內,以供選擇適用。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在這種情況下,罰金既可以附加適用,也可以單獨適用,究竟是並處還是單處根據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情節輕重確定。

二、刑事案件罰款何時執行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被判處罰金的罪犯,期滿不繳納的,人民法院應當強制繳納;如果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複合式是指罰金的單處與並處同時規定在一個法條之內,以供選擇適用。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在這種情況下,罰金既可以附加適用,也可以單獨適用,究竟是並處還是單處根據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情節輕重確定。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都有刑事的案件在進行處理的時候,需要首先由公安機關對其進行立案偵查的,最終是會到達法院來進行判刑,並且在這個過程當中如果發現可以判處罰金的情況之下的話會判處罰金,必須要按照判決書規定時間之內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