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期間犯罪嫌疑人死亡怎麼處理

一、偵查期間犯罪嫌疑人死亡怎麼處理

偵查期間犯罪嫌疑人死亡怎麼處理

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爲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 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法律上立案偵查階段什麼意思

立案偵查是指公安機關接到公民報案、控告、舉報及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或者觸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動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移送的案件,受理後經領導批准,立爲刑事或治安案件查處的行爲。

司法機關對於控告、檢舉或者自首的材料,應按管轄範圍進行審查。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通知控告人、檢舉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如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立案。立案後,一般案件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開始偵查;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審理;如沒有犯罪事實,或者依法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則不予立案。

三、可以起訴已經去世的犯罪嫌疑人嗎

已經去世的犯罪嫌疑人,是不能再對其提起公訴的。按照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從這一條規定就可以得出,犯罪嫌疑人死亡時,如果案件還在公安機關的手裏,那麼應當撤銷案件;如果案件進入到檢察院階段,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也就是說,已經去世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再對其進行起訴了。

立案偵查指的是關機關接到報案控告或者是舉報,或者是犯罪嫌疑人主動投案以後。受理以後經過領導的批准,立爲刑事案件或者是治安案件進行查處的一種行爲。如果在偵查的過程中,犯罪嫌疑人死亡的話,那麼將會終止偵查,撤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