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9修正案對於綁架罪的規定有哪些?

一、《刑法修正案》九對於綁架罪的規定有哪些?

刑9修正案對於綁架罪的規定有哪些?

以勒索財物爲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爲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根據《刑法》第239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案:

1、以勒索財物爲目的綁架他人的;

2、綁架他人作爲人質的;

3、以勒索財物爲目的偷盜嬰幼兒的。綁架罪是行爲犯,行爲人只要實施了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行爲,就應當立案偵查。

二、不認綁架罪可以量刑嗎?

可以的,只有證據就可以定罪。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三、綁架罪可以從輕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1)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5)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處罰

(7)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處罰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

(9)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爲,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處罰。

因此但凡是綁架罪罪名坐實,那麼判刑的力度都是非常大的。就算是比較輕微的綁架罪,一旦罪名做實都是在5~10年的有期徒刑,而情形稍微嚴重,比如說對被害人造成了傷害那麼都是在5~10年的有期徒刑,而綁架罪這樣的罪名通常對別人的人身安全有非常大的威脅,所以最高是可以被判斷無期或者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