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3000元能判多久?

盜竊3000元能判多久?

一、盜竊3000元能判多久?

盜竊3000元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具體的處罰理由如下: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如下:

(1)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爲“數額較大”。

(2)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爲“數額巨大”。

(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爲“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

二、盜竊罪的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盜竊罪故意的內容具體如下:

(1)行爲人明確地意識到其盜竊行爲的對象是他人所有或佔有的財物。行爲人只要依據一般的認識能力和社會常識,推知該物爲他人所有或佔有即可。至於財物的所有人或佔有人是誰,並不要求行爲人有明確、具體的預見或認識。如放在宿舍外的自行車,河中一羣暫時無人看管的鴨子,客車行李架上的行李等。如果行爲人過失地將他人的財物誤認爲是自己的財物取走,在發現之後予以返還的,由於缺少故意的內容和非法佔有的意圖,不成立盜竊罪。

(2)對盜竊後果的預見。如進入銀行偷保險櫃,就意圖盜竊數額巨大或特別巨大的財物。進入博物館就意圖偷文物。這樣的犯意,表明了盜竊犯意圖給社會造成危害的大小,也就表明了其行爲的社會危害性。

(3)非法佔有不僅包括自己佔有,也包括爲第三者或集體佔有。對非法竊取並佔爲己有的財物,隨後又將其譭棄、贈予他人或者又被他人非法佔有的,系案犯對財物的處理問題,改變不了其非法侵犯財產所有權的性質,不影響盜竊罪的成立。如果對某種財物未經物主同意,暫時挪用或借用,無非法佔有的目的,用後準備歸還的,不能構成盜竊罪。構成其他犯罪的,可以將這一情況作爲情節考慮。有一些偷汽車的案件即屬此種情況。

公民可能會因爲覬覦他人的財物而實施盜竊的行爲,此種行爲實施之後,如果盜竊既遂,那麼實施盜竊行爲的人可能獲得處分盜竊獲得財物的權利,但更多的情形下,一旦司法機關介入處理盜取案件,盜竊物需要返還或者是上繳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