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劫匪被勸降算犯罪中止嗎
劫匪被勸降不算犯罪中止,因爲劫匪被勸降並不是其自動放棄犯罪,主觀上不具有犯罪中止的決意。《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四條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
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三條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劫匪構成搶劫罪如何處罰
劫匪構成搶劫罪的,會被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果具有入戶搶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或搶劫行爲致人重傷、死亡的,將會被加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犯罪中止制度是爲了減少犯罪數量而產生的,劫匪在搶劫過程中被勸降的,因爲不具有主觀上中止犯罪的意思,所以不算是犯罪中止,不能夠減輕或免除應受到的處罰,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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