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取保後起訴還會判刑嗎?

要是取保後起訴還會判刑嗎?

一、要是取保後起訴還會判刑嗎?

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項強制措施,並不意味着超過有期徒刑的刑罰就不會被判刑。在司法機關進一步審理判決之前,他們是否會坐牢將不得而知,取保候審的最高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起訴和坐牢是沒有必然關係的,起訴之後不一定會坐牢,然而坐牢是需要經過起訴環節的。公訴機關是檢察院,檢察院公訴之後不一定會判刑。在被告人最後陳述後,審判長宣佈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1、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2、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3、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二、犯罪到判刑流程是怎樣的?

1、立案

社會上出現了涉嫌犯罪的事件,偵查機關可能是基於有關單位或個人報案、控告、舉報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等原因而介入,進行初步的調查後,如果認爲這一事件中存在犯罪事實並應該對犯罪人追究刑事責任,則予以立案,從而啓動了刑事訴訟程序。這裏的偵查機關,一般指公安機關。

2、偵查

偵查的目的有兩個,一是找到犯罪人,一是收集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經過偵查,對有證據證明存在犯罪嫌疑的人爲了防止其阻礙訴訟的正常進行,如防止犯罪嫌疑人串供、毀滅證據、逃跑、自殺等情形,可以採取強度不同的強制措施,常見的如取保候審、拘留、逮捕等。

爲了弄清事實真相和收集證據,公安機關有權採取訊問犯罪嫌疑人和詢問證人,進行勘驗、檢查、搜查,扣押物證、書證,組織鑑定、發佈通緝令等偵查措施。

3、審查起訴

檢察院接到偵查機關移送的案件以後,案件進入到審查起訴階段。在這一階段,檢察院會對《起訴意見書》以及全部案卷材料和證據進行全面審查,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被害人的意見,聽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託人的意見,調查覈實其他證據,認爲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需要對案件作進一步偵查時,可以決定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

除上述退回補充偵查,由偵查機關作出撤消案件處理的以外,檢察院審查後,在案件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的前提下,會有兩種處理方式:一是對於依法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的,向人民法院起訴;二是對於依法不應追究刑事責任,或者依法不需要判處刑罰、免除處罰的,或者補充偵查的案件證據仍然不足的,不將案件交付人民法院審判,即不起訴。

4、審判階段

法院在收到並審查檢察院移送起訴的案件後,除涉及國家祕密或個人隱私的案件,一般會公開開庭審理。

判決宣告後,如被告人和檢察院不提出上訴或抗訴,則該判決在10日後生效並交付執行。被告人如果對判決不服,可以在10日內以口頭或書狀形式提出上訴。檢察院不服判決可以提起抗訴。

綜上,取保候審,僅僅是變更了強制措施而已,它仍在刑事訴訟案件程序過程中,並不能終結案件。如果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將有可能予以逮捕。至於其最終結果是否需要判刑坐牢,則由法院審理後作出判決。取保候審,並不等於最終不會判實刑而不需要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