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不是國家公務人員行賄有罪嗎

給不是國家公務人員行賄有罪嗎

一、給不是國家公務人員行賄有罪嗎?

有罪。

根據《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和第一百六十四條,非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併爲他人謀取利益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可以處沒收財產

爲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非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由此可知行賄受賄不止侷限與國家工作人員,企業、公司或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存在行賄受賄行爲也是屬於犯罪的。

二、非國家工作人員的行賄受賄行爲如何認定?

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中,只要本人是爲了謀取不正當的利益而給予非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數額較大的就已經構成罪行了。

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中,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不單指他人的行賄行爲,非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如果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等歸個人所有的,也屬於是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的行爲,是構成本罪的。

上述利用職務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的財物如果是上交公司、企業或單位的,是不構成犯罪的,只有將收取的財物歸個人所有才構成犯罪。區分罪與非罪的主要界限是收取的財物是否歸個人所有。

而根據規定,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標準爲受賄罪數額標準的二倍。法律規定的受賄罪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屬於數額較大,二十萬元以上屬於數額巨大。

所以非國家工作人員的受賄數額在六萬元以下是不構成犯罪的,但是受賄人有受賄前科、拒不交代受賄贓款或者造成了惡劣影響等其他後果的,即使沒有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也是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

爲了達到目的透過行賄的手段來腐蝕權利在握的人員,這種行賄的行爲構成了犯罪,不論行賄的對象是國家機構工作人員,還是非國家的工作人員都構成了行賄罪,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一般行賄罪的量刑在三年以下至十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