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產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處罰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刑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生產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
二、生產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一)造成他人容貌毀損或者面板嚴重損傷的;
(二)造成他人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三)致使他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殺、自殘造成重傷、死亡的;
(四)其他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
三、涉嫌生產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可以宣告緩刑的情形有哪些?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四、生產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的定罪證據需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五、生產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的定罪證據有哪些類型?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可見,生產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的處罰標準不是固定的,同時在這裏也要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無論是購買化妝品還是購買其他的日用品,都一定要選擇正規的購買渠道,如果買到一些不符合衛生標準的三無產品,可能會給自身造成特別嚴重的損害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