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賣淫罪可以判緩刑嗎

組織賣淫罪可以判緩刑嗎

我們知道,並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會被監獄關押的,在滿足一定的條件下,犯罪分子是可以被判處緩刑的,曾經也有人問過小編,如果構成組織賣淫罪,是否可以判緩刑了?本站小編在下文做了解答,供你閱讀。

一、組織賣淫罪可以判緩刑嗎

我國《刑法》規定,犯組織賣淫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組織他人賣淫,情節嚴重的;

(二)強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

(三)強迫多人賣淫或者多次強迫他人賣淫的;

(四)強姦後迫使賣淫的;

(五)造成被強迫賣淫的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我國法律規定,緩刑適用於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因此,根據組織賣淫罪的刑罰規定,如果構成組織賣淫罪,判處緩刑的機率是非常小的。

二、判處緩刑的條件有哪些

根據我國刑法典第72條、第74條的規定,適用一般緩刑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

我國刑法典之所以將緩刑的適用對象規定爲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爲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較輕,社會危害性較小。相反,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而未被列爲適用緩刑的對象。

(二)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爲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

這是適用緩刑的根本條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雖然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不能表明不予關押也不致再危害社會,不能宣告緩刑。

(三)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首要分子

累犯屢教不改、主觀惡性較深,有再犯之虞,適用緩刑難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適用緩刑。我國法律還規定,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也不適用緩刑。

三、緩刑的相關法律條文有哪些

根據《刑法》第76條規定,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77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第77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刑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第69條規定,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過20年。如果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因此,犯罪分子要想被判處緩刑,首先必須是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且不能是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組織賣淫罪的最低處罰是5年有期徒刑及以上,因此,要想被判處緩刑機率是比較小的,建議你還是來電諮詢本站網站的律師,他們將爲你提出合理的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