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偷合同會構成什麼犯罪呢
被偷合同如果是空白合同,是沒有價值的,不算犯罪,可以以治安處罰來處理;如果是生效合同,且影響較大,可能構成盜竊罪、故意毀壞財物罪、詐騙罪等,視具體案情確定;
如果偷竊的屬於商業祕密,而且準備泄露給公司的競爭對手,則可能涉嫌侵犯商業祕密罪。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什麼合同是可撤銷合同
可撤銷合同的情形如下:
(1)基於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
(2)一方或第三人以欺詐、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3)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時顯失公平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行爲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爲,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爲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條
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爲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三、實踐合同包括什麼合同
實踐合同又稱要物合同,是指除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外,還須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現實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典型的實踐合同包括以下幾種:
(一)定金合同;
(二)借用合同;
(三)保管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約定一方將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
(四)民間借貸(自然人與自然人之間的借貸關係),是當事人約定一方將一定種類和數額的貨幣所有權移轉給他方,他方於一定期限內返還同種類同數額貨幣的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爲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爲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從上面的內容中我們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偷合同會構成什麼犯罪呢的問題我們應該知道怎樣去處理了。實際生活中我們可能會面對很多法律方面的問題,因此我們更應該多多瞭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才能夠在面臨這些問題的時候更好的透過法律去解決。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識內容僅供參考,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按鈕”諮詢專業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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