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行爲人行賄500萬判幾年?

關於行爲人行賄500萬判幾年?

行賄和受賄這兩個行爲都是同時存在的,我國刑法不僅規定了行賄罪還規定了受賄罪。那麼關於行賄500萬判幾年?一般行賄500萬屬於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的,對於這樣的處十年以上的尤其徒刑,或者是無期徒刑,還要對行爲人並處沒收財產。下面本站小編就爲您詳細介紹。

一、關於行爲人行賄500萬判幾年?

行賄五百萬屬於情節特別嚴重。根據刑法第390條第1款的規定,犯行賄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刑法修正案(九)》將刑法第三百九十條修改爲:“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五百萬應爲“情節特別嚴重”,具體認定以屆時《刑九司法解釋》爲準。

二、相關規定

1、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對外國公職人員、國際公共組織官員行賄罪】爲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爲謀取不正當商業利益,給予外國公職人員或者國際公共組織官員以財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爲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 【行賄罪】爲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  在經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  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

《刑法》第三百九十條 【對犯行賄罪的處罰】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爲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2、《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條 【對單位行賄罪】爲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以財物的,或者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參照以上法條,行賄分爲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對外國公職人員、國際公共組織官員行賄罪、行賄罪、對單位行賄罪等多種罪名,現就針對行賄罪的量刑進行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行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三百九十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一)行賄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根據以上司法解釋,行爲100萬元已經達到刑法第二百九十條的情節特別嚴重,可能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行賄500萬判幾年?一般500萬情節屬於非常嚴重的,要處十年以上的,所以現實生活中不要覺得自己只是給錢的,沒有貪污,所以不構成犯罪,行賄也是屬於犯罪行爲的,所以一定不要爲了方便做事情或者是辦理事務而行賄。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