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輕微傷是否構成治安處罰
構成。故意傷害造成輕微傷的只有行政責任(治安處罰)和民事賠償責任。一般輕微傷可以由公安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後不再處罰;
若調解不成,可處罰款或處以行政拘留。《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故意傷害罪怎麼判
根據故意傷害造成被害人的傷害程度來判刑。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據以上的內容可以知道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微傷的,是構成治安處罰的,最長是拘留15日,還要處理罰款,最高是罰1000元。
此外,文中也有講到故意傷害他人構成犯罪的刑事責任。
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可以諮詢我們本站網律師。
網站地圖